近年来,随着赣州经济社会发展,随着中心城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据了解全市机动车以每月300余辆的速度递增,另有外地来赣州、驻赣州车辆约2万辆,从而导致中心城区停车难日益加剧,给交通秩序管理带来了压力,“行车难、停车难、行路难”问题日益突出。
一、目前中心城区停车现状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的出行方式正朝着以车代步方向逐步演化,汽车交通成为人们的主要运载工具日趋显现。据我市交警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中心城区机动车15.68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5万辆,且每天在以30辆至50辆左右的数量增长,然而公共停车泊位却不足5000辆,且4400辆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与约4.25万辆停车需求量相比,泊位数存在大数量的缺口。快速增长的城市机动车数量,加上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直接引发城区公共停车空间的巨大需求。
二、造成中心城区停车难的原因
一是规划缺乏前瞻性,导致城区停车结构失衡。目前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严重不足,停车供应结构不合理。二是路边停车现象严重,违章停车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大多地下停车场改他用。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已设置的地下停车场全部或部分失去停车功能,如卫府里、青少年活动中心、万盛MAL等处地下停车场一直没有启用,百货大楼、国光商场、永安南城、永信广场、赣电大厦、新友好商城等处地下停车场已挪作他用,温州街、金钻广场等处地下停车场部分已挪作他用,上述地方车辆只好占用周边道路停放。四是流动车辆多。赣州下辖18个县市,赣州中心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随着城市的发展,来往的车流和人流越来越多。此外,赣州地处赣、湘、粤、闽四省交界处,与外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交流活动越来越频繁,赣州城区更是车水马龙。五是停车设施高新技术应用水平低。目前,赣州中心城区停车场基本上是自行式平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缺乏多层立体式停车库、机械式停车库等高技术含量的停车设施,外地已普遍应用的停车信息系统、自动收费系统、咪表等高科技手段在中心城区却很少见。六是停车管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包括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收费政策等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管理手段落后。我市对停车场的管理基本上是处于粗放式的人工管理阶段,更没有停车信息系统和停车诱导信息系统,与城市公共管理的需求存在差距。七是市民的现代交通意识和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如许多市民开车外出办事或购物,为了图自己便利,随意乱停车,违章占道,造成停车秩序混乱,加剧停车难的矛盾。
三、运用价格杠杆缓解停车难题的探索
解决城市静态交通存在的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工程,需要多部门、多渠道、多措施协调配套解决,其中,加强和改进停车收费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才能保证现有停车场所的正常运营,只有建立合理的停车收费制度,才能缓解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只有加强收费管理,才能建立正常的停车秩序。利用价格杠杆来有效的分配停车资源,引导车辆合理分流和有序停放,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减轻主街道停车压力,同时引导车主改变出行方式,从而缓解停车难矛盾。
(一)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管理政策上存在的缺陷
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目前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区,二是其他停车收费统一按大、中、小型车辆区分收费,收费标准不一致。现行停车收费管理存在问题较多,停车收费管理政策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定价不合理,没有体现区域差异
现行的收费标准没有体现利用经济手段引导车辆停放,提高停车场利用率的作用。市区中心地段停车收费与周边停车收费标准一样,导致中心商贸区停车拥挤,市郊停车场空闲的局面。马路随意停车、挤占道路,中心商业圈夜间、双休日等时段出现车辆拥堵,通过收费调节交通的杠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计费方式不合理,停车位周转率低
经调查,中心城区停车泊位大多采用按停车次数计费或按时计费,造成了停车泊位的周转次数太少,另外由于长时间的占用车位问题,也造成了停车场地的紧张。不可避免出现占道停车、无序停车现象。无法体现停车资源的实际价值。
3、收费的随意性,缺少统一规范
一是停车场审批手续不规范。按规定,每个停车场都要办理停车许可证或者停车备案,办理收费审批,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的停车场没有做到这一点,只是参照同类停车场的标准自行划线收费。二是实行免费停车范围不规范。按规定,实行免费停车只能是军警、消防、救护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车辆,而中心城区没有具体明确界定哪些是需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免缴车辆,随意性比较
(二)、改进停车收费管理,疏导城市静态交通
1、改革现行停车收费体系
(1)、改革现行停车收费管理形式。对属于公共资源的停车需求较大、有人值守的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免收停车费,确需收费的按政府定价管理。
(2)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市内短途客运始发班车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尚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内专用停车场、道路泊位等)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鼓励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益事业单位的配套停车场所免费停放机动车,确需收费的,也按政府指导价进行管理。
(3)对专业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停车场除外)和竞争性行业的配套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施以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收费结构的合理调整,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畅通,缓解停车难矛盾。
2、合理划分停车场收费类别等级
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城区道路泊位收费,由交警、城管根据车流量及人口密集度和区域繁华程度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个类别。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等级,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停车场设施配备共同确定。
3、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发挥停车收费引导调节交通需求的经济杠杆作用
按照不同交通区域、不同设备条件、不同车型、不同停车时间,实行差别收费。通过差别收费政策引导人们的出行方式,以调节交通需求,改善交通状况。
对不同区域类别的城区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分时段分档计费,提高泊位周转利用率。总的原则为: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二类区域高于三类区域,路内停车收费高于路外停车;第一小时实行低收费,以后逐步提高。促使路内停车满足短时之需,引导长时间停车到路外停车场(点)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以减轻繁华地段的停车压力。另外,针对部分住宅区、单位因建筑时间早,缺少配套停车场实际,可由城管会同社区或相关单位制定优惠政策进行试行,以缓解上述住宅区及单位的停车难问题。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其收费标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经营者可根据市场供需,在规定浮动幅度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4、灵活实施停车泊位收费的方式
实施道路泊位服务收费管理,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收费结构的合理调整,引导车主选择出行方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城区道路交通畅通,缓解停车难矛盾。
一是道路咪表泊位收费:就是采取国际通行的“咪表”计时刷卡收费形式,提示车主停放车辆占用道路时,应有时间观念和缴费意识,以减少机动车在时间和空间上对道路的占有,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
二是人工定点收费:主要在相对宽畅的人行道上(特别是部分企业、娱乐、餐饮场所)划定车位,实行人员定点收费。在规范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同时,须合理确定各路段区域中的公共免费停车泊位和“专业停车泊位”,缓解民众对公共活动停车的需要,以人性化管理为指针,兼顾各方利益群体,形成社会参与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5、高额罚款督促按章停车
高额罚款措施督促市民按章停车,这也是利用价格杠杆解决静态交通问题的手段之一。例如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对于违规停车的处理是非常严格的,违规停车一次罚款40欧元,如果延迟一周没有交罚款,罚款额将提高到每周60欧元,拖开违规车辆的费用为42欧元,如果将车拖到执法机关的停车场,必须支付84欧元的费用。在日本,对违章停车的处罚也是较重的,违章停车罚款的费用为2万日元,产生拖吊的,拖吊费和保管费均由车主承担。因此,建议有权机关制定高的处罚标准,才能保证在有限的停车资源内实现有序停车。
6、加大停车收费监管力度。
物价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机动车停放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实行明码标价(不设置明码标价牌)、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对12358价格投诉热线的受理力度,以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破解停车难题 必须多管齐下
解决停车难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的社会管理工作,既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相互配合,还需要建立起相互协调的综合管理机制和相对完备的管理办法。
(一)统筹兼顾,做好规划。我市在已有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城区发展变化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增强前瞻意识,适度超前规划停车设施。结合道路网络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城市公交规划、商业网点规划、房地产发展和旧城改造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和完善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的规划问题,并将此项内容作为提高城市品位,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课题加以实施。
(二)整合资源,加快建设。现阶段,如何增加停车位的供给总量,如何提高我区停车位资源的利用效率,尽快缩小停车位的需求缺口和减少停车位资源的浪费,已成为缓解停车难问题的重要举措和当务之急。除价格手段外,以下途径可供考虑:一是近几年来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蓬勃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可在开发房地产时,尽可能充分安排配套停车场设施建设;二是与旧城改造和道路整治相结合,建设更为合理的车行系统、步行系统和停车系统,使之形成协调高效畅通的有机整体;三是挖掘部分机关、团体和单位配建停车场车位利用率不高的车位资源,尽可能向社会开放;四是科学划定道路泊位(包括里弄小巷的道路泊位),既保证交通的畅通,又提供合理设置的车位。
(三)政策扶持,综合管理。停车难矛盾从性质上讲属于社会公共管理范畴,政府和职能部门负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并妥善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一是综合管理与经营放开的关系。在依法行政上进行综合管理,在具体停车服务经营上可实行放开,包括财政或国有资产投资的也可委托市场经营主体经营,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停车场的建设或改造;二是政策扶持与市场行为的关系。由于停车收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疏通交通,缓解停车难问题,并考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政府对收费价格具有限定标准。这与经营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存在矛盾。为此,停车服务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内容,政府在投资、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应给予积极扶持,其中对于经营困难的主体,确因社会公共服务管理需要而造成亏本经营的,政府应考虑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补助;三是分工负责与部门协调的关系。缓解停车难问题,涉及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城管、财税、物价、工商等许多部门,以及所在街道和社区等,也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问题。因此,加强各服务部门之间的分工负责和相互协作显得尤为重要。需要切实做好规划先行、加快建设、综合管理、协调运作,以适应打造品质之城的发展要求。
(四)健全城市道路停车管理法规
健全城市道路停车的政策法规,从收费政策、管理政策和技术规范三个方面建立完善一系列管理法规,逐步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城市道路停车管理体系,促进城市道路停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五)强化教育提升素质
停车秩序是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增强车辆拥有者“车有其位”、“停车入位”和“有偿停车”的意识,改变随意停车的陋习,提高市民交通意识和遵守法制的观念,从而改善城区交通整体环境,提升现代城市市容秩序品质,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