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职责
日期:2006年4月6日
来源: 作者: 本站编辑:管理员 访问: 次
|
|
[字体:大
中 小]
|
|
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是价格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价格法》赋予的职能,履行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及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研究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 (二)监督检查全省价格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及价格违法案件。 (四)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价格举报案件。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六)帮助企业逐步完善内部价格监督管理制度,开展“价格诚信活动”。 (七)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 [关闭窗口]
|
|
|
|
| 版权所有: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技术支持:江西省信息中心 |
|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中路365号 邮 编 :330009 |
| 电 话 :0791-6621470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