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价检局字[2008]1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所):
根据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经商定,我局联合省物价干部培训中心于2008年4月23日在南昌举办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分管案件审理分管的局(所)长、案审科长各1人;各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所)领导1人。
二、培训内容
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价格监督检查证据规定》、价格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请参训人员于4月22日下午到东城宾馆(南昌市京东大道777号)报到,23日业务培训。
乘车路线:
在长途客运站下车的参训人员,乘24路公交车在“八一广场(省委党校)”站上车到“世纪风情”站下车。
在火车站下车的参训人员,乘231路(外线)公交车在“火车站”站上车到“蓝天学院”站下车。
208路内线、外线均可到达,下车地点“新城国际商都”。
四、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每人交培训费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各设区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所)统一汇总所辖县(市、区)检查局(所)参训人员名单,于4月21日前报省物价干部培训中心培训二科,联系人:余珊(手机:13879179223)、张饶争(手机:13970999318),联系电话:0791-6215713,6262780(传真);网址:jhgbpxzx@163.com。
总台电话:0791-8327888、8355717。
特此通知
附件: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所)长培训班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所)长培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