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价信字〔2008〕02号
关于开展2008年江西省“价格诚信单位”
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诚信江西”的总体思路,我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从2006年起,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总工会、江西日报社、省消费者协会、江西电视台、省人民广播电台六家单位组成江西省“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委员会。按照参评单位自愿报名,设区市价格部门推荐,省里考评把关,媒体进行公示的程序,采取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严格评选,并进行了公示。最后选出了35家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较好的诚信单位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加快我省价格信用体系的建设,构造和谐平安江西,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省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工作。
一、评选的方案
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大任务,也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而今年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正是省发改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积极推进我省价格诚信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设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法仍按照省考评委员会《关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方案》[赣价信字(2006)02]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的步骤:
1、推荐(自评)阶段
2008年4月至7月为设区市推荐(自评)与复核(AA级)诚信单位阶段。今年参加评选省级价格诚信单位(AAA级),必须是经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评选命名的市级“价格诚信单位”(AA级)或今年新推荐的价格诚信单位(省属、中央驻赣),每个设区市不得超过2个单位。对申报单位要按标准认真考核,严格筛选。
2、评选考核阶段
2008年8月—10月省考评委员会对设区市今年新申报单位进行评选考核和对原有的(AAA级)价格诚信单位进行复核工作。评选考核按照《江西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实地考察,根据综合考评得分结果,确定拟入选2008年全省“价格诚信单位”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授牌总结阶段
2008年11—12月为授牌总结阶段。经公示,无不良社会反映的单位,最后评定为全省“价格诚信单位”(AAA 级),由省考评委员会授予全省2008年“价格诚信单位”(AAA级)牌匾,并向社会公布,进行表彰;表彰大会邀请省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亲临会场,对全省“价格诚信单位”进行表彰和授牌,同时邀请省各新闻媒体单位到会,进行现场报道,大力宣传价格诚信单位的事迹,进一步推动我省价格诚信建设。
三、几点要求
1、要加强舆论宣传,各设区市要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扩大影响,倡导诚信经营理念,鼓励诚信经营行为;
2、要帮助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各项价格管理制度,引导他们制定价格诚信准则,明确社会责任、道德义务和职业操守,并保证向社会写出公开承诺书,不仅要做到价格部门监督,还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内部的自我监督,使经营者的价格诚信行为变为自觉的行动;
3、要继续做好并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工作,整理、记录申报单位及“价格诚信单位”的基本情况,并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和管理。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价格诚信” 2008 评选 通知
抄 报:国家发改委价检司
抄 送:省总工会、江西日报社、省消费者协会、江西电视台、省人民广播电台、各设区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所)
江西省“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员会 2008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