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
现将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全力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49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夏收夏种即将开始,化肥价格有可能再次上涨,为确保我省化肥市场价格稳定,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化肥价格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领导亲自负责,组织力量开展市场化肥价格检查,努力使我省的化肥市场价格维持在当前水平,并力争有所回落。
二、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将直接对中石化九江分公司、昌九生化股份公司等化肥生产厂家进行检查,各地负责对所在地的化肥经销企业和个人进行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化肥从出厂到零售各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加强对化肥市场价格水平的监测,定期指派专人到市场进行巡查,在每月13、28日前将本地化肥市场主要品种(尿素、钾肥、复合肥、碳铵、磷酸二铵等)价格动态和检查进展情况上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传真电话:0791-6624081)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全力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